各部門,各雙管單位、直屬企業:
經黨工委、管委會同意,現將《關于推動南寧高新區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管 理 委 員 會
2026年3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推動南寧高新區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持續激發高新區先進制造業發展活力和創造力,加快推進高新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條 加快推進項目建設
(一)加快推進項目開工。在約定時間內取得施工許可證開工并且固定資產投資完成2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規模2億元、4億元、6億元、10億元,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250萬元的開工獎勵。
(二)加快推進項目投產。在約定時間內完成竣工投產并且固定資產投資完成進度60%以上的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規模2億元、4億元、6億元、10億元,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250萬元的獎勵。
(三)支持租賃(購買)標準廠房和辦公研發用房的項目盡快開工和投產。
第二條 加快重點產業集聚發展
(一)支持重點產業發展。培育做大食藥健康、電子信息、新能源材料和高端裝備制造等重點產業,加快發展AI人工智能、合成生物制造、關鍵金屬和具身機器人等新興產業。
(二)支持食藥健康企業取證并量產。藥品、保健品和化妝品生產企業在同一注冊批準文號下的產品產值首次突破1000萬元/年、2000萬元/年以上的,每個文號分別獎勵10萬元、2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獎勵額度不超過200萬元。醫療器械企業取得二類、三類注冊證,同一注冊證號下的產品產值首次突破1000萬元/年以上的,每個證號分別獎勵10萬元、5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獎勵額度不超過500萬元。
(三)支持企業規模上臺階。重點產業相關企業年度工業產值首次突破5億元、10億元、15億元、2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分別給予上臺階獎勵1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500萬元、800萬元。
(四)支持提供產業鏈引育關鍵服務。聚焦食藥健康、電子信息、新能源材料、高端裝備制造和未來產業等各重點領域,每年在各領域通過綜合評價選取不超過1個促進產業鏈高質量發展的企業或機構,支持企業或機構為重點產業鏈上下游提供協同創新,供需對接等專業化服務,優化產業發展生態,單個企業最高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五)鼓勵引進外商投資。對實際使用外資達到1000萬美元、20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分別按其實際使用外資總額(含增資)的2%、3%給予獎勵,單個企業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按實際到資日匯率計算)。
第三條 加快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
(一)支持企業創新發展
1.鼓勵創建高能級創新主體。對獲得國家級、自治區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自治區級專精特新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獎勵;對獲自治區“鏈主”認定的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對獲得廣西瞪羚的企業,給予8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高新技術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
2.支持企業創新平臺建設。對企業獲得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等創新平臺的,給予100萬元獎勵;對企業獲得自治區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新型研發機構、創新聯合體、科創飛地、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臺的,給予15萬元獎勵;對企業獲得國家中試基地、概念驗證中心認定的,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獎勵;對企業獲得自治區中試基地、概念驗證中心認定的,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獎勵;對企業獲得國家、自治區級制造業創新中心認定的,分別給予1000萬元、100萬元獎勵。
3.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年度研發經費投入強度高于5%的工業企業、營業收入低于5億元的,給予年度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增量2%的獎勵;營業收入高于5億元的,給予年度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增量的4%獎勵;對于年度研發經費投入增量高于200萬元的工業企業,給予年度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增量2%的獎勵。以上三項獎勵不重復享受,單個企業每年獎勵總金額不超過50萬元。
(二)加力打造科技創新生態
1.鼓勵高科技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與高新區合作共建國家級、自治區級創新平臺,包括創新中心、科技成果中試基地、概念驗證中心等,給予研發空間和場地支持。
2.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用”合作。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聯合技術攻關、科技人才培養、委托技術開發等合作,對企業牽頭實施的“揭榜掛帥”項目,每年對不超過10個項目予以獎勵,按項目完結后企業實際投入資金的1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每年獎勵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3.支持舉辦創新創業賽事活動。對與高新區合作舉辦的創新創業大賽,按活動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活動承辦方最高50萬元獎勵。
(三)支持企業數字化轉型
對首次通過南寧市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二級認定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通過三級及以上認定的,給予10萬元。鼓勵企業按照智能工廠梯度轉型體系開展數字化轉型工作,對獲得自治區數字化車間(基礎級智能工廠)、智能工廠(先進級智能工廠)、智能制造標桿,和獲得國家級卓越級智能工廠、領航級智能工廠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5萬元、50萬元、100萬元獎勵。
第四條 支持生產性服務業賦能制造業發展
(一)鼓勵“制造+服務”融合發展。優化應用場景開放機制,定期發布生產企業“服務需求”和服務業企業“服務賦能”供應場景清單,鼓勵制造業企業和服務業企業結成應用場景聯合體,形成“制造+服務”產業協同的氛圍。
(二)支持數字化服務商開展服務。對為高新區中小企業提供數字化轉型解決方案(含工業互聯網平臺搭建、工業軟件定制、智能設備適配等),且一年內服務企業數超過20家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按年度服務合同金額的10%予以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100萬元。
(三)培育設計服務、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等產業發展。支持引導工業設計、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等專業技術服務與制造業融合發展,對上述專業技術服務企業,年度營業收入首次超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且當年服務5家以上制造業企業的,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
(四)鼓勵企業主輔分離。鼓勵工業企業將產品銷售、信息服務、科技服務、研發設計、檢驗檢測等業務從主業中分離成立獨立企業,對于首次入規的企業,按當年營業收入增量0.8%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50萬元。
第五條 加強企業融資服務
(一)對具有顯著成長潛力、具備資本化運作條件的項目,在產業基金或股權投資等方面給予支持;對滿足供應鏈業務準入條件的企業,高新區平臺公司作為代采主體,支持企業生產原材料代采需求。
(二)支持與培育企業上市(掛牌)。建立擬上市企業后備庫,提供政策指導服務,指導協調擬上市企業與政府部門對接溝通,幫助擬上市企業與資本市場中介機構對接,給予上市咨詢和培訓服務。
第六條 優化要素服務保障
圍繞政務服務、金融服務、人才、數字賦能等關鍵領域的服務建設,構建高效、集約、可持續的營商環境。繼續推行服務專員制度,實現業務全流程跟蹤幫辦,提升服務效能。
第七條 本措施支持的對象須符合南寧高新區產業定位和發展方向,在南寧高新區實際從事經營活動,具有健全的財務制度,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未發生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等情形。
第八條 本措施根據申報指南或申報通知進行申請,已享受國家、自治區、南寧市政策的,可同時申報本措施。南寧高新區本級的同類扶持措施,按就高不重復、晉級補差原則執行。
第九條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